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4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
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 易系 统和 互联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 2024 年 4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提案 1 为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 2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本次股东
大会分别选举 1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
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
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
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所 交 易 系 统和 互 联 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注意事项
联系人:吴胜峰、刘杰皓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邮编:610095
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同意、反对、弃权。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