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就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范庆伟先生、范玉隆先生作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
股份”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
短线交易,同时为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范庆伟先生、范玉隆先生共同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
公司股票的情形;
定,在不违反《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
人将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承诺认购规模合计不低于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规模的 50%;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人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函的情况,本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查文件:《关于认购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诺函》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