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后,并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时限不少于 10 日。在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或邮件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2)截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
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等相关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误解之处。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