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力特”、“公司”)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对铂力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0 号”文《关于同意西安铂力
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33.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9XAA30335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 32,048,107 股,每股发行价格 94.5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028,546,111.5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年 12 月 5 日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 XYZH/2023XAAA3B01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减:募投项目进度款 16,610,768.27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61,018.55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公司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156,150.4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84,326,522.59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金额 650,943.38 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 879,290.66 元,支付募集资金项目进
度 38,299,393.8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122,625,916.39
其中:2023 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8,299,393.80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4,326,522.59
减:发行费用 1,530,234.04
其中:2023 年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879,290.66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650,943.3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80,246.4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并已经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
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
技术开发区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报告期内有效执行,不存在问题。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目前正在有效执行,
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 721200788018000005
行股份有限公司 12,300,052.14
股份有限公司 56
西安唐延路支行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 中国银行西安西
股份有限公司 工大支行
合计 - 12,300,688.6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元)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中国银行西安
份有限公司(资金性质: 102507071019 950,152,832.02
西工大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西安劳动路支 61050174001500001976 450,053,110.38
份有限公司
行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交通银行西安 61130107801300252552
份有限公司(资金性质: 745,742,810.74
朱雀大街支行 2
募集资金专户)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兴业银行西安
份有限公司 友谊路支行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上海浦东发展
份有限公司 银行西安分行
合计 2,885,902,282.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首发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 2:再融资募集资金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投
资金额为人民币 84,326,522.59 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650,943.38
元(不含增值税),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
用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3XAAA3F0048
号)。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4,326,522.5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50,943.38 元(不含增值税)置
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
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本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
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铂力特公司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铂力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铂力特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铂力特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铂力特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铂力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信建投证券对铂力特募集资金使用与
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闫明 关天强 陈彦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866.9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1.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927.68
不适用
总额比例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
项目,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到预定 本年度
承诺投 含部分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可使用 实现的
资项目 变更 总额 入金额 (%)(4)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状态日 效益
(如 =(2)/(1) 化
(3)=(2)-(1) 期
有)
金属增
材制造
智能工 否 59,866.92 59,866.92 59,866.92 1,661.08 60,927.68 1,060.76 101.7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厂建设
项目
合计 — 59,866.92 59,866.92 59,866.92 1,661.08 60,927.68 1,060.7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 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随着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原计划投资金额,超出原计划投资的部分,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结构性存
款利息收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支付剩余款项。
附表 2:
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0,739.5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62.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62.59
不适用
总额比例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
项目,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到预定 本年度
承诺投 含部分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可使用 实现的
资项目 变更 总额 入金额 (%)(4)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状态日 效益
(如 =(2)/(1) 化
(3)=(2)-(1) 期
有)
金属 增
材制 造
大规 模 2025 年
否 244,891.41 244,891.41 244,891.41 8,434.99 8,434.99 -236,456.42 3.4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智能 生 12 月
产基 地
项目
补充流
否 55,848.18 55,848.18 55,848.18 3,827.60 3,827.60 -52,020.58 6.8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合计 — 300,739.59 300,739.59 300,739.59 12,262.59 12,262.59 -288,477.00 4.08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 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