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
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大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
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超过 5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三、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大信对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大信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资质条件、专业知识和
履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方面,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3 年的审计机构期间,大信全面
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
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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