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 临 004 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人李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全面了解
和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各项规定;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
和财务状况;
密规定的行为;
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
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
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编
号:2023 临 005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临 006 号)。
(六)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 临 008 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
临 009 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不涉及以前年
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
临 010 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