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05,091.91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
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42,479,955.38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32,821,882.15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84,160,000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公司股份 66,000 股后的股本,即 84,094,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
人民币 10,091,28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
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相应变动
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
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
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
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