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51338_J01号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7日出具了编号为安
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51338_J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
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
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
实施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审计荣昌生物制药(烟
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
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使
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51338_J01号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毅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辉华
中国 北京 2024年3月27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项目
(万元) 情况 (万元)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08,295.34 77,210.89
租赁收入等 租赁收入等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63% 0.5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
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 租赁收入等 租赁收入等
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682.30 其他收入 433.36 其他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82.30 433.36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07,613.04 76,77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