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监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事会第十二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玮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寅鹏先生主持,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报告期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列席了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
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
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
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根据有关规定,依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等有关要求,建立了适
用于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未发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意见有不客观和不真实的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委托理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执
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高了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效益,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发现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制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
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重大缺陷。自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
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全面、真实、准确、客
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