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2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创立于1987年,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东
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资质、以及H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AAAAA
资质等执业资格,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3年末,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
师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8.89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6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62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7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宗生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毕强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淑影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指
改续聘年度)审计费用 47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 12 万元,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和审查后,认为
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且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
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审计服务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
关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