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13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本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7 月 10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首席合伙人 邹俊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34 人
注册会计师 1,121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260 人
入(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客户家数 80 家
审计收费 人民币 4.9 亿元
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司(含 A、B 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
股)审计情况 主要行业 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家
毕马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毕
马威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
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
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毕马威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
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始
何时成 何时开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项目组 始从事 为本公司
姓名 为注册 始在本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成员 上市公 提供审计
会计师 所执业 情况
司审计 服务
公 司 股东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项目 大 会 审议
陈子民 2007 年 2008 年 2018 年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合伙人 通 过 相关
议案后
公 司 股东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大 会 审议
陈子民 2007 年 2008 年 2018 年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通 过 相关
议案后
签字注
册会计
师
公 司 股东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大 会 审议
王洁 2007 年 2001 年 2001 年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通 过 相关
议案后
公司股东
质量控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大会审议
制复核 陈玉红 1994 年 1994 年 1992 年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通过相关
人 8份
议案后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
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存量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半年报审阅费用按照 854.5 万元确定,因业务范
围变化而新增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二、拟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毕马威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
本次聘任毕马威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