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0242 号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中广核电力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要求,中广核电力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广核电力公司的责任。我
们对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中广核电力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中广核电力公司提
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中广核电力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
目金额与我们审计中广核电力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中广核电力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
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广核电力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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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0242 号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广核电力公司为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子民
中国 北京 王洁
附件: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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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中广核财务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下表
列示了 2023 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广核财务公司之间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发生额及余额情况。
每日最高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存款利率范围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存款限额 合计存入金额 合计取出金额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控制,与 2023.1.1-2023.12.31: 0.0001% - 5.50% 14,430,272,164.33 937,687,279,308.02 936,890,819,825.96 15,226,731,646.39
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范围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合计贷款金额 合计还款金额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控制,与 2023.1.1-2023.12.31: 2.60% - 3.90% 15,017,877,404.78 21,005,519,260.44 24,167,225,784.85 11,856,170,880.37
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业务类型 总额 实际发生额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金融服务手续费 2023.1.1-2023.12.31: 16,000,000.00 2,112,830.47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此汇总表信息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获董事会批准。
本汇总表由以下负责人签署:
杨长利 高立刚 尹恩刚 单菁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执行董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