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
事会秘书杨德诚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娜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充分调动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主动
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体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
展,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该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是为了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能够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
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
的说明。
具 体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