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
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根据《管理办法》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登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拟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
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或其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其分、子公司担任
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对《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人员。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拟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