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
送了会议通知、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审议方式
召开。公司全体 8 名董事审议了本次董事会议案,以书面形式发表了表决意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合资设立国能河北定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资协议》;
同组建合资公司;
限于签署、修改合资协议、合资公司章程等文件,办理有关审批及登记手续等。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二)《关于追加中国神华 2024 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用于通过国家能源集团
公益基金会实施捐赠内蒙古生态综合治理资金的议案》
为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好履行能源央企社
会责任,批准:中国神华通过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捐赠
内蒙古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共计 71,800 万元,用于当地生态保护工作。其中:神
东煤炭分公司捐资 55,000 万元;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捐资 16,800 万元。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一、二,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