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11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7,5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0日本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96,060,485 元减少至 195,992,985 元,
股份总数由 196,060,485 股减少至 195,992,985 股。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
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
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
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