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 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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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5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
                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目前,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民币 26.00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20.6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人民币 100,565,793.65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
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中炬高新关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
后续根据相关规则全部用于出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
币 42.00 元/股(含 42.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5
   二、回购实施情况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股份 4,062,4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2%,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格为人民币 26.00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20.66 元/股,回购
均价为 24.7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565,793.65 元(不含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
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93)。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5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85,375,950      100 785,375,95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4,388,000     1.83   18,450,462    2.35
 三、总股数          785,375,950      100 785,375,950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4,062,462 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后续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根据相关规则
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上述回
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
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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