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成立于 2012 年 2 月,是在北京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已取得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8)。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114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说明。
经审计,大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
的过程中,大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
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8 月 11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对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交换了意见。
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事务所工作方案,包括审计策略和程序、
人员安排、时间计划、重点领域等内容,并重点从营业收入、资产减
值、关联方披露、业绩承诺等方面予以关注并提出应对措施。
(三)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计工作报告》及《2023 年年度摘要》初稿,并同意《2023 年年度摘
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在
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
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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