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 信达地产关于召开第一百零三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4-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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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一百零三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第一百零三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A 座 10 层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
    权事项的议案
注: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2023 年度)会议、第十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2023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刊登
 在《中 国证券 报》《 上海证 券报》《证 券 日报》 及上海 证券 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
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
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57          信达地产       2024/4/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
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若法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登记时间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A 座 10 层
  联 系 人:张稚楠、丁雨晴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传   真:010-82190933
六、 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的贵公司第一百零三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
      等授权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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