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12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14:3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名称
编码 目可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项
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特别说明:议案 8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 9:30-12:00 和 14:00-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4 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 层公司证券事务
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字样。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
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 层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人/本单位出席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
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该列打“√”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热塑性聚乙烯弹性
体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
行表决。
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正楷体),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
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