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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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4-02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永钊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
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审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23 年
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
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人民币9,486,613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451,208千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人民币535,546千元后,扣除2022年末期已分红金额3,324,525千元,2023年年
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77,750千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
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 9,012,243 千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4 年度的酬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 2024 年度与关联方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
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
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丰田电动
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四川长和华
锂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销售上
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
                            (3)向关联人提供
劳务(包含科技开发);
          (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
超过人民币 1,804,769.59 万元。
   公司监事黄江锋先生在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已按规定
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位非关联监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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