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
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
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
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没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运行和完善的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核实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邵 篪
林婕萍
邱新锋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