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
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营造了公司规范运
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
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
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
实、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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