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 渝建 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工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8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 年 4 月 10 日
●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87 元/张(含当期利
息)卖出持有的“建工转债”。截至目前,“建工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
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股
票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建工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70%,且“建工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重
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建工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建工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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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
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
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
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
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
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建工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
率 3.2%,计算天数为 99 天(自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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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建工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建
工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0064”,转债简称为“建工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
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
(三)回售申报期: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
(四)回售价格:100.8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建工转债,按照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
发放日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建工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
若建工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
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
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建工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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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3511570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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