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
求,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周亚力先生、金玉来先生及范厚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以上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及公司股东名册
等材料,包括公司在内,上述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
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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