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办渭水七路公司渭北工业园
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2.773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田
斌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生、朱强先生,财务总监胡过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8,000,448 99.9998 200 0.0002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8,000,6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 1 项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洁、吴彪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