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616,210.26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361,325,103.19 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
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487,298 股,共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 72,087,713.64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 48.5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
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
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