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作为赛维时
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时代”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和培训地点
赛维时代持续督导小组选派赖学国、王聪作为本次培训人员,其中赖学国为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本次培训的地点为赛维时代会议室,其中
部分参会人员通过线上方式参加本次培训。
三、本次培训的内容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要点,上市公司
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违规案例。
四、本次培训的成果
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赛维时代的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
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得
到全体参与培训人员的认同。培训人员均表示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洋 赖学国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