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青岛汇金通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镔、付
永领、张海霞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镔、付永领、张海霞的任职经历、持股情况及其提交的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黄镔、付永领、张海霞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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