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洪武 已离任)

证券之星 2024-03-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洪武 已离任)
各位股东:
   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 年度已离任的独立
董事,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
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并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在此之前,本人持续履行独立
董事及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
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洪武,中国籍,1962 年 9 月出生,历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山东文瀚律师
事务所律师等职;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硕士;2017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28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李洪武(已离
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1)审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亲
  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审核委员会共 2 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亲
  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提名委员会共 1 次,对调整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查,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
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一)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的情况;
  (二)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委员,与公
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
相关定期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
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
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
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核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
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
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
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式对公司现场实地考
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就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多次进行深入交流和
探讨。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
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
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
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
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推股份”)、北汽
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田汽车”)关联交易等议案,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向山推股份、福田汽车销售柴油机主机、关键零部件及相关配件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转让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瑞传动”)股份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所持有的盛瑞传动 38%股份转让至中国重型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上述关联
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符合公司及
股东整体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 年第一季
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
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
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调整、独立董事调整、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等议案,鉴于江奎先生、徐新玉先生、严鉴铂先生、
Gordon Riske 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授权代表等职务,李洪武先生、闻道才先生、赵惠芳女士因任期即将届满
或工作变动拟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袁宏明先
生、严鉴铂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王健先生因工作
变动申请辞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提名
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马旭耀先生、Richard Robinson Smith 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迟德强先生、赵福全先生、徐兵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德成先生为公司执行
CEO,金钊先生、支保京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选举张泉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中董事调整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
本人认为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毕马威”)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
务机构及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等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
务机构,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毕马威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
经财政部、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是原经财政
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
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多年来一
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
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
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取公司 2022 年度高管及核心人员经营奖励等议案,决议按照经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 2022 年度母公司税后净利润人
民币 368,612.58 万元提取奖金人民币 18,430.63 万元,对公司高管及核心
人员实施 2022 年度经营奖励,并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确定具体奖励方案
并组织实施。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上述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点关注事项。
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全部
得到采纳或回应。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
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
委员会相关职务,望公司在今后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在董事会
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此页无正文,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洪武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潍柴动力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