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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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是基于行业及企业发展阶段、公
      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4,908.19 万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和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为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
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决定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5.15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4,908.19 万元。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
红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处所行业情况和企业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药业。医药制药业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是“面
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性行业。2018 年以来,医保控费、集采改革改变了国内
创新药、仿制药的价格体系,制药行业面临结构变化,推动制药企业从销售驱动
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医药制造业的特点之一是技术门槛高,投入大,周期长,产品在上市前需要
经过长期复杂的研发和严格的审批。一般创新药在上市之前需经过化合物筛选、
原料药研究、制剂研究、临床前药理毒理安全性研究、临床研究、注册申报等环
节,从立项到产品上市大约需要 10 年时间,产品上市的成功率低于 10%。仿制
药在上市前需要经过原料药研究、制剂研究、验证性临床研究和注册申报等环节,
从立项到产品上市大约需要 3 年以上的时间。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在研新产品共有 22 个,
其中 1-2 类创新药项目 7 个,一致性评价项目 2 个,仿制药项目 13 个。公司需
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引进技术等方面,保证公司技术
保持先进性、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和资金需求
-16,188.08 万元、-7,883.23 万元和 375.15 万元,2023 年度是公司最近三年的
首个年度实现扭亏为盈,且实现盈利金额仍较小。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资产负债率是 25.05%,流动比率是 300.39%,速动比率是 291.95%,权益乘数
是 1.33,偿债能力较好。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持续成长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本年度实现盈利金
额仍较小等因素,为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
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
红。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和收益情况
  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促进
主营业务发展,支持新项目建设及储备公司长期发展所需的资金,为公司“内生
增长和外延扩张”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更好地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时,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于 2023 年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20,755 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793.64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
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争取更高的盈利水平,争取以现金分红形式回
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
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更好地保障公司
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
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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