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乾照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合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163.578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本次可归
属限制性股票的 135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
符合归属条件的 135 名激励对象归属 588.1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