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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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
和材料已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
董事长陶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实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将回购股份原
用途“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王文艺先生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王文艺先生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签
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等;
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行使;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
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其他相关协议;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王文艺先生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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