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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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中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其中6,239,427股继
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02,973股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共计8,242,400股。本
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5,402,973股变更为303,400,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公司决
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
不高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第七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及使用情况
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242,4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6989%,最高成交价为14.8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44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100,022,3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七期)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
   截至公告日,上述已回购股份8,242,4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本次将对上述已回购的部分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
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
司拟对上述已回购的部分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其中6,239,427股继续“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02,973股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共计8,242,400股。“用于注销减少
注册资本”的2,002,973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5,402,973股变更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
日内有效。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注销前                     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份           1,501,650     0.4917     1,501,650     0.4949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303,901,323    99.5083   301,898,350    99.5051
三、总股本            305,402,973        100   303,400,000        100
    注:1、注销前的股份数量为截至2024年3月22日的股本结构。
   四、本次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
战略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旨在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
力、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
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
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
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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