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 关于召开“凤21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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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 21 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凤21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
意方为有效。
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
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
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411号)核准,于2021年4月8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亿元,期限6年。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1号文同意,公司25.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凤21转债”,债券代
码“113623”。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回购专户2020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回购专户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减资(因股
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应当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凤21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4
月11日召开“凤21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24年4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凤21转债”持有人。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
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债券持有人;
    (2)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
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2,下同)、持有本期未偿
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
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
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
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
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
件;
 (4)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
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务必同时将上述材料原件邮寄至公司存
档。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权。
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
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
结果。
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不含本数)以上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
意,方为有效。
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
《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
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联系电话:0573-88519631
 电子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邮政编码:314513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至会议地点,并携带参会登记资料,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
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
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就“凤 21 转债”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为保证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顺利实施,提请
“凤 21 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就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
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凤 21 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人民币为 1 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       同意    反对    弃权
        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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