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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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
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成都
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俊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一致通
过了以下议案: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2023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
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将提交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202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2023 年年
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2023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
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 润为 72,602,731.09 元 。母公司 实现的净利润
金 9,815,562.59 元后,公司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68,844,724.90 元。
   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红总额为 65,201,510.15 元,占
公司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7.31%,达到《公司章程》关于“连续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的规
定。
   鉴于公司存在“创芯智能产业园建设”等重大投资计划,同时为抓住行业机
遇与实际业务需要,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公司结存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重大
投资项目建设。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附件 1)。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成都振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并已完成相关资产清算、收益分配等
工作。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前终止实施本员工
持股计划。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杨章、
杨国勇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相关
治理制度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
      序号       制度名称
                               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截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召开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品化战略。2024 年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高管人员的分工及履职情况确定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计划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计划使用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2024 年公司的董事薪酬政策为: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5 万元/年(税前)。除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向在
职董事单独支付董事薪酬。
  (二)2024 年公司在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政策及标准为:
  公司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年薪+激励薪酬”共同组成,公司根据高级管理
人员分管部门的业绩达成情况,以及公司整体年度业绩目标达标情况进行共同考
量。考核标准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公司业绩 100%,董事/副总/财务总监
按照“公司业绩*40%+分管业务部门业绩*60%”进行年度考评。
                             薪酬标准(万元)
薪资等级        职务
                    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激励薪酬     考核标准
            董事长
                                   公司业绩*40%+分管业务
                                   部门业绩*60%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公司业绩*40%+分管业务
             监                     部门业绩*60%
                                   公司业绩*40%+分管业务
                                   部门业绩*60%
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遇内部调岗或工作内容
调整,应及时调整并重新签订《任务书》。《任务书》和《年度述职报告》作为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
在上述范围内确定,绩效年薪和激励薪酬的考核具体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
定,具体由公司人力行政部组织执行。
 四、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薪酬。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
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五、发放办法
绩效年薪部分,基本年薪按月及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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