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4-003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87,762,853.57 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522,00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此外,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3 年中期现金红利,
每 10 股派发 1.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3,960,000.00 元(含税)。据
此,2023 年全年现金分红合计 234,900,000.00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8.5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 票同意,
(二)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 票同意,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