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夏立军、朱援祥、肖岳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