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业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
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业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 行了审
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656.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了核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 2109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累计投
序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入金额
号 金拟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未经审计)
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及升
级项目
合计 38,362.29 26,656.60 15,756.45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据加计数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756.45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 12,090.13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和手续费支
出净额及尚未置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工资薪金等零星费用)。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 在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信息管理系
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投资项目内容主要包含 MES、ERP、
PLM、CRM 等一系列系统建设。其中 MES、PLM 等系统的购置及安装依托于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扩产项目”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厂房和生 产线的
建设以及实验室建设进度,建设人员进场、建设物资到位迟滞等原因导 致其他
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放缓,且信息管理系统本身建设与调试过程较长。为 保证项
目的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其他募投项目的实际 进度,
公司对“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计划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 将预计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 和项目
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项目自身实施进 度的变
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 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
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 长远利
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进展
情况,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 不变的
情况下,对 “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 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进行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实际经营情 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 容均未
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 集资金
的使用进度、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
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通业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国振 王黎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