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日
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
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章卫东
赵利
黄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