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4-29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
作的要求,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
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
司拟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141 人。
(7)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88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收费共 61,034.29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
上市公司客户为 10 家。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
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
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
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
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王传兵(拟签字项目合伙人),201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2)胡金金(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3)陈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传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金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林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传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金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
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
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
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
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