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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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4-22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
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五楼
会议室召开。
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共召开 8 次会议,同时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的决
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
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工作,各项业务稳步发
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况进行了持续监控,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在
资产、业务、机构、人员和财务上实现“五分开”,没有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现象。
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内容。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
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
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
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底,公司资产总额 512,935.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975.83 万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将加强对宏观经济及市场形势等综合研判,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
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创新发展,充分挖掘潜能,努力提升公司价值,回报广大股
东。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
市公司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3,095.21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88,518.76 万
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5,423.55 万元。
  鉴于公司及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 2023 年经营业绩和目前
资金状况,考虑到目前整体经营环境,为保障 2024 年公司项目建设、转型发展以
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安排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在保证正常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
品,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同时,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
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
用共计 77 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审
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覆
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
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予发放报酬;对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的监事,按其担任其他职务的岗薪标准领取报酬。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宜,全体监事
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监事任期三年的规定,公司现任第九
届监事会即将届满到期,需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监事会提名王益民先生、郭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
举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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