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24-002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
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 2024 年第一
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五)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卢慧雄先生。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
以下决议:
(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2023 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
通过。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
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有效。公司在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过程中也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五)、《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母
公司净利润 1,024,049,476.14 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437,308,152.14
元,减去发放的 2022 年度股利 405,000,000.00 元,2023 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及现金充裕,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3 年度末股本 22,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送红利 20 元(含税)的分配预案,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43.94%,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
润为 3,606,357,628.28 元。
(八)、《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
通过。
(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
通过。
(十)、《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十一)、《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
(十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四)、《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的专项报告》。
(十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十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十七)、《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十八)、《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
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