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
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7 元(含税)。公司目前尚难以预计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
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实际有权参与股数”),因此暂无法确定本次利润分
配现金分红总额。
若以 2023 年年末公司总股本 629,444,958 股,扣除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已
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10,867 股后的股本总额,即 629,334,091 股为基数计
算,每 10 股派发 7 元(含税),共计派发 44,053.39 万元(含税),占 2023 年年
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62.20%。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实施完成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37,766.70 万元;若按此
计算,则 2023 年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 81,820.08 万元,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15.52%。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有息债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资金短缺的财
务风险。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十二
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
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