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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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徽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金徽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98 号),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9,800 万股,每股人民币 10.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5,840.00 万元,扣除承
销和保荐费用 6,150.40 万元后(实际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 6,350.40 万元,前期
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用 2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为 99,689.60 万元,已由联席主
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3,870.77 万元以及前期预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 200.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618.83 万元。
(天健验[2022]3-11 号),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项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
矿山提升改造项目”拟变更金额 23,000.00 万元,“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
生产勘探”拟变更金额 17,000.00 万元,合计 40,000.00 万元变更至新项目“金徽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洛矿区铅锌矿(300 万吨/年)选矿工程”,针对募集资金变
更事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后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金额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
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       60,568.86      24,118.83     9,652.34
    改造项目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
   区生产勘探
    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28,500.00     28,500.00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洛
矿区铅锌矿(300 万吨/年)    232,209.34     40,000.00     2,765.00
    选矿工程
      合   计        362,778.20     95,618.83     43,513.0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53,636.96 万元,实际
结余 23,636.96 万元,差异 3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截止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 亿元,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 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喜明          康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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