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丁振举先生、李银香女士、
甘培忠先生、张延庆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振举先生、李银香女士、甘培忠先生、张延庆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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