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确认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行为,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表
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丁振举、李银香、甘培忠、张延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