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董事: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8,373,441.1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500,811.4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161,036,281.72元。公司合并报表持续盈利、以及未分配利润为
正值,是因为公司持有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持续盈利;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是因为母公司计算机业务规模持续减
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鉴于截至2023
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1,036,281.72元,不满足
现金分红的条件,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
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控股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面临着独立学院转设、校园
二期建设、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选择登记等诸多问题,近年来城市学院
没有向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未来公司将积极拓展思路,持续深化公司
发展,努力增强母公司盈利能力,提高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争取
早日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实现利润分配,增强投资者回报。
该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董事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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