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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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TJAA5F000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力生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
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
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力生制药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力生制药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力生制药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TJAA5F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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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振雷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志喜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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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371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5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25,709,162.26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 2,009,289,477.87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807,065,193.16 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款。2023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18,835,744.2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021,451,732.87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297,303,337.70 元,收到转让新冠制药 100%股权的转
让价款 530,188,414.36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813,738,682.43 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10 年 6 月 7 日经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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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鞍山西道支行(以下
简称“中信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及上述三家
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冠制药”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
金超额部分人民币 16,248 万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
资者的权益,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专户集中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生化制药、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渤海证券”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兴业银行(力
生)
招商银行(力
生)
兴业银行(生
化)
合计 — 516,493,688.39 297,244,994.04 813,738,6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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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0,769.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6.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122.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2,145.1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51%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度(%)(3)=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分变更) (2) (2)/(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是 54,114.00 40,152.00 39,007.67 97.15% 注1 是
学原料药物产业化项目
是 29,118.00 13,958.00 14,619.13 104.74% 注1 是
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6,768.40 57,646.40 57,1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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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否 741.38 741.38 739.36 100.00% 否
公司 日
否 16,248.00 16,248.00 16,248.00 100.00% 注2 是
疫苗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0,570.18 149,692.18 1,216.23 144,981.98
合计 207,338.58 207,338.58 1,216.23 202,145.18
新冠制药原料药及制剂项目未达到相关进度的原因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四、2、
(2)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
项目”的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有关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建设情况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七、2、 (2)终止“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
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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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制药原料药及制剂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四、2、
(2)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
冠制剂项目”的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七、2、 (2)终止“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
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原因。
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三、2 超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698,643.01 元置换已预
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况详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五、募
投项目的处置情况说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项目部分终止。
注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项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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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及新冠制药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
投入项目。截止 2010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建支出 流动资金支出 合计
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
下简称“新冠原料药项目”
)
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
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
(以下简称“新冠制剂项
目”)
合计 84,737,312.34 15,961,330.67 100,698,643.01
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698,643.01 元置
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 86,768.4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114,001.47 万元。
(1)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
社以及日本株式会社内田和汉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在天津市西青经济开
发区成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称“乐敦中药”)。投资总额为 2,500 万美元,注
册资本为 1,100 万美元(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投资者从中国国内以及海
外市场筹集)。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11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出资方式为:
人民币现金,按出资当日汇率折合等额美元。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社认缴出资额为 88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80%,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日本株式会社内田和汉药认缴出
资额为 11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根据该决议,公司于
万元。
(2)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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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
。根据该决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 40,874 万
元用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案于 2010 年 6 月 7 日经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该决议,扩建项目投资额变更为 84,548 万元,
新增投资 43,674 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表决通过。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
化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 84,548 万元的资金
来源由原来的用超募资金 40,874 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 43,674 万元,变更为使用超募资
金 40,874 万元,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
金 29,122 万元,其余部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该议案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 2010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 8,5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4)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
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经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3 价肺炎球菌多糖
疫苗项目预计投资 16,248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3,850 万元,流动资金 2,398 万
元。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
资子公司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该决议,该项目
投资额变更为 26,866 万元,新增投资 10,618 万元,生化制药将以银行贷款 1 亿元和自
筹资金 618 万元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
表决通过。
(5)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增资以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超
额部分人民币 4,100 万元用于对生化制药增资以补充其流动资金。
(6)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中央药业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经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43,538.09 万
元,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利息收入 6,568.71 万元,合计 50,106.80 万元用于收购天津
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药业”)100%股权。实际投入中另外发生相关印花
税支出 1,227,536.9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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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可行性是否发
的项目 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3)=(2)/(1) 生重大变化
(1)
公司扩 化学原料药物产业化项目;
建项目 3、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
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
目;
合计 - 69,996.00 1,216.23 65,165.06 - - - -
新冠制药原料药及制剂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天津力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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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募集资金投资“新冠原料药项
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分别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54,114 万元和 29,118 万元,共计 83,232
万元。根据市场变化、设施建设及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公司拟部分终止以上两个募投项
目。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
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经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
“新冠原料药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0,152 万元,
“新冠制剂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3,958 万元,共
计 54,11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29,122 万元投入到公司扩建项目。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公司吸收合并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并实施新版 GMP 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该议
案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经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
(2) 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原因主要为市场格局
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原料药项目以大吨位抗艾滋病原料药为主,在立项初期,国际市场对抗艾滋病原料
药的需求非常旺盛,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发生,国际组织对于艾滋病防治的资助骤然减
少,比如总统防治艾滋病紧急救援计划、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银行基金、盖茨基
金减少投入,导致对于抗艾滋病原料药需求下降。
印度一些制药企业建立大规模艾滋病原料药基地,对于艾滋病原料药的采购由中国
逐渐转向印度,2012 年印度进口抗艾滋病原料药基础原料数量为原料药的 3 倍。
从 2009 年开始人民币相对美元持续升值,2009 年 6 月美元对人民币为 6.83,2013
年达到 6.09,人民币升值 12%,导致售价降低。
生产艾滋病原料药的基础原料价格处于上升状态,同时人员成本也处于上升状态,
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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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原因,还有配套设施如蒸汽供给不到位,以及对于国家药品注册政策估计不
足,导致短期之内不能获得募投项目中的制剂品种的注册文号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原项目
如按原计划进行难以盈利。
(3)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部分终
止的“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扩建项目。
(4) 变更后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扩建项目:
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 40,874 万元用
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案于 2010 年 6 月 7 日经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
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该决议,扩建项目投资额变更为 84,548 万元,新增
投资 43,674 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表决通过。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 84,548 万元的资金来源由原来的
用超募资金 40,874 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 43,674 万元,变更为使用超募资金 40,874 万
元和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29,122 万
元,其余部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五、 募投项目的处置情况说明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开转让
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新冠制药 100%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
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间征集到天津津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熙医药”)
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津熙医药为标的股权受让方。2017 年 12 月 1
日,公司与津熙医药就新冠制药 100%股权及 530,205,287.77 元债权转让签订了《产权
交易合同》
,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530,205,288.77 元。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收
到 交 易 对 方 津 熙 医 药 通 过 天 津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支 付 的 购 买 新 冠 制 药 100% 股 权 及
划入公司募集专户。新冠制药 2017 年支出募集资金 4,000,000.00 元用于工程尾款的支
付。截至新冠制药股权交割日,新冠制药募集专户余额 16,874.41 元随新冠制药整体资
产被移交给受让方。
六、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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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使用不超过 5.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以 5.3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 5.3 亿元整,取
得收益为人民币 19,602,634.25 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均已全部收回并归还至募
集资金账户。
七、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终止的情况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
苗项目预计投资 16,248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3,850 万元,流动资金 2,398 万元。
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该决议,该项目投资
额变更为 26,866 万元,新增投资 10,618 万元,生化制药将以银行贷款 1 亿元和自筹资
金 618 万元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表决
通过。
根据通过综合分析论证,公司拟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
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
目的议案》
,该议案于 2021 年 2 月 5 日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被终止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详见“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
(2)终止“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原因
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立项后,2010 年即启动土建工程建设,2013
年开始进行临床前研究工作,2013 年至 2018 年完成了 23 型肺炎菌种主代种子的制备、
多项技术研究与试验,以及基因测序和结构确认等工作,2018 年底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出沟通交流会议申请。2019 年 3 月收到 CDE 反馈意见,建议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针对收到的 CDE 反馈意见,生化制药自 2019 年 4 月开始分析讨论 CDE 反馈意见,
成立专项小组、制定工作计划、与技术合作方沟通解决方案,组织召开疫苗项目研究分
析会并向行业专家征求意见。2020 年上半年,生化制药在汇总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
了解决 CDE 反馈意见的思路和初步方案;2020 年下半年,召开了技术专项分析会、市场
与政策环境分析会、经济性与投入产出分析会等会议对疫苗项目进行了分析论证。
通过综合分析论证,生化制药认为在现有的技术开发程度、市场大环境与政策监管
环境变化因素的影响下,还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时间,且项目原预期结果能否达成也存
在很大不确定性;同时针对是否终止项目,也多方听取了行业专家意见,专家与生化制
药的判断基本一致。因此,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根据目前客
观实际情况决定终止该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