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吴港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吴港平 先生 其他主要任职
吴先生现任香港中国商会会长,香港商界会计师协会荣誉顾问和
独立董事 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咨询会成员。吴先生为香港中文大学(深
圳)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育基金会理事。
公司和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阿里巴巴集团
自 2021 年 8 月出任董 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
前期工作经历
吴先生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主席、大中华首席合伙人和安
永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在中国香港和内地的会计业有超过 30
年的专业经验。加入安永前,吴先生历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大
中华主管合伙人、普华永道中国业务主管合伙人和花旗集团中国
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吴先生曾任中国财政部第一、二届企业会
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
教育背景及资格
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
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
(CA ANZ)、澳洲会计师公会(CPAA)及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会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
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大会和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8
次董事会会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
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
对票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
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
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
其中,本人出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
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议,包括 6 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4 次董事会关
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参加专业委员会期
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战略布局、核心业务发展、审计师
重大发现、偿付能力情况、保险合同准则变更影响、对外投
资收益、ESG 工作进展等重大事项。本人充分运用专业优势
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
的持续有效监督。
公司董事会通过多项举措保证了“议事充分、应审尽审”。
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例,每季度召开 1 次定期
会议,其中年度、中期会议时长为一整天,并安排有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师单独会晤环节。除此以外,在每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正式会议召开前,公司均会召开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预沟通会,增加委员与公司管理层、审计
师沟通交流;针对委员在预沟通会上提出关切的问题,公司
管理层充分准备并在正式会议上进行详细汇报,这一举措极
大的提高了董事会的议事效率及顺畅程度。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持
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公司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本人切实履
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听取了关于
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在每次定期报告审阅的正式会议召开
前,本人均与管理层和审计师进行充分的预沟通,提前了解
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此外,
在无公司任何人员参与的情况下,包括本人在内的全体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注册会计师每年进行
两次单独沟通,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及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
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
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并就关联交易、声誉风
险、股价表现等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拜访会议等形
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
所有意见和建议,公司均积极予以采纳。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情况
方式及内容除前述亲身出席各项会议外,亦包括参加机构现
场考察等方式。
银行、平安寿险、平安产险、平安养老险等多家子公司的兰
州及西安分支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重点考察公司各项
政策的执行情况、新价值文化推广以及机构基层员工对公司
的意见及建议,并督促公司就相关意见及建议作出逐项反
馈。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
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包括但不
限于定期发送的月度通讯、监管新规及履职注意事项、监管
要闻及点评以及其他履职相关主题培训等。2023 年,在公司
的安排下,本人完成了超过 100 学时的持续专业培训,主题
覆盖新保险合同准则、偿二代二期、风险管理、独立董事职
责等履职相关领域,不断拓展并更新履职所需的知识及技
能,确保自身始终掌握全面及切合所需的信息以对公司董事
会作出贡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亦不存在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需要独立董事予
以特别关注事项。对于公司董事会于年度内审议的定期报
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
薪酬、聘任审计机构等事宜,本人均予以认真讨论审议,对
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事职责,不存在未尽职尽责的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港平